2014年10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刚出台的《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对该意见的有关情况做了重点介绍,包括知识产权局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情况、意见出台的背景及政策亮点、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该意见提出了诸多知识产权帮扶新措施新政策,对于广大科技型小微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能更好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创新发展。
以下为贺化副局长的发言全文:
新闻界的朋友们,现在我就国家知识产权局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和刚刚制定出台的《关于知识产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向新闻界朋友们作一下通报。
一、我局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情况
目前,我国约有1170万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7%左右。虽然小微企业被称之为企业中的“草根阶层”,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尤其在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据统计,我国小微企业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以及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小,但发展潜力大、活力强,对知识产权高度依赖。
我们也注意到,小微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低端,面临着企业规模偏小、产品附加值偏低、创新能力偏弱、核心竞争力不强等诸多困难,迫切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帮扶措施来促进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局对小微企业发展高度重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集中各方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2009年起,我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32个中小企业集聚区共同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通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推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培育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等工作,增强小微企业自身创新发展能力。自实施以来,每年集聚区中小企业的数量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中小企业的专利申请数量以年均53.8%的速度上升,专利授权的增速超过30%,平均每个集聚区有专利申请的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例为43.5%。
(二)是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服务。近年来,我局以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为目标,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方式,探索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2008年以来,连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多项试点,加强政银、政保合作,推动开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品。2014年1-6月,全国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突破235亿元,同比增长124%。截至上半年,专利执行保险已在全国34个地市实现业务落地,累计提供专利执行保险风险保障9505万元,为744家企业的2496件专利提供了风险保障和保险服务。
(三)是创新维权援助工作模式。我局针对小微企业专利维权的现实需求,在全国设立78家维权援助中心,开通“12330”举报投诉公益热线电话。在广东中山、江苏南通等小微企业聚集的地区设立五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快速审查、确权、维权工作机制,围绕当地主要产业加强专利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重视小微企业人才培养。2013年底,在广东南海设立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立足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储备、素质结构和实务技能提高等方面,探索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小微企业将创新成果向知识产权有效转化实施的能力。
二、意见出台的背景及政策亮点
(一)工作背景
今天发布的《意见》是我局按照国务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整体部署,在充分调研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需求的基础上形成的。制定过程中,我局有关部门先后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现场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各地小微企业发展需求,全面梳理已出台的扶持政策,充分借鉴了各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扶持小微企业的有效做法,最终形成具体的政策措施一共是十五个方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同志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数次听取有关工作汇报。今年8月29日,申长雨同志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专门调研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他特别强调,要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知识产权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的动力源泉。我们在继续实施好现有小微企业支持政策的同时,将更多地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形式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二)政策亮点
关于《意见》的详细内容,大家可参看文件,我看已经发给大家了,我在这里不再赘述。结合《意见》的具体措施,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提升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明确提出支持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帮助小微企业缩短专利实质审查时间,开展帮扶项目支持小微企业在海外快速获得专利权。
二是降低小微企业创新成本,加大对小微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力度,推动专利一般资助向小微企业倾斜,对小微企业申请获权的首件发明专利予以奖励,对小微企业引进实施专利给予专项资助。
三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建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需求调查制度,加强与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多渠道降低贷款、担保和保险等费率。
该发言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