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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胸皇后”商标维权案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支持

时间:2017-12-12 | 关注:

知识产权保护专家

 

思想·博采·达人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就我所代理的“美胸皇后”诉“美波皇后”商标侵权案做出最终裁定,驳回了“美波皇后”提出的再审申请,维持了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做出的判决,认定“美波皇后”商标构成侵权,并应承担4万元赔偿责任。

 

 “”内衣品牌创立历史不长,获得注册时间也就一年多,但谭江华先生始终坚持创建自主品牌,坚持构建品牌保护体系,积极布局“一带一路”国际市场商标保护,“”具有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并积极委托我所保护其合法的权利,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

 

内衣虽小,袭“胸”要付出代价,傍品牌更要付出代价。“波”美心却不美,其失去的不只是4万元钱,更大的损失是诚信。

 

作为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我们常常体会到知识产权诉讼保护的不容易。就“美胸皇后”维权案而言,我们用时18个月打了个通关,历经了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如不认真辨识每个事实认定的细节,充分说明每个法条适用的理由,就不能保证权力人的主张及时得到法院的充分支持。我们也常常听到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抱怨法院支持力度不大,赔偿标准较低。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的最终裁定,我们看到了许多法官的鲜明态度:宁愿看到“侵权人鬼哭狼嚎,不愿看到权利人怨声载道”。在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中,思博达律师将坚持“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工匠精神,不负当事人的委托。

 

 
 小知识 

在2016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31813件,二审知识产权案件20334件,而最终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请再审案件614件。

 

 

附:部分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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